今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地方志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轨道。新形势下如何促进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近日,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如此重视地方志的编撰工作,意义何在?
蒋巨峰:地方志以其厚重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地情资料,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着“资政、教化、存史”的功用。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续修地方志,需要我们客观、全面地了解和审视过去,正确地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把握和创造未来。客观、科学、正确地记述改革开放的历史发展进程,是时代赋予地方志事业的历史责任,有利于以史为鉴,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执政能力;有利于为传播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借鉴,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记者:我省地方志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是否也存在一些不足?
蒋巨峰:总的来说,我省新编地方志工作目前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逐渐成为各级政府科学规划和正确决策的基础性工作,成为推动和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工程。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地方志工作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如单一的行政命令方式组织编纂地方志已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地方志工作运行不规范,存在随意性大、主观性强的现象;各地地方志事业发展不平衡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记者: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蒋巨峰: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文化事业,也是各级地方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地方政府要严格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地方志工作的保障措施,真正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即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工作条件到位。
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时代需求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改变单一修志的做法,注重修志与用志并重,尽快把资料信息数字化、网络化,为社会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资料信息服务。
《条例》明确规定了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对地方志工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各方面都要增强全局观念,保证地方志工作的正常开展。
记者: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已全面启动。您认为着力点应放在什么地方?
蒋巨峰:盛世修志,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四川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发生的深刻变化,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全貌。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争第二轮修志多出精品佳志,为当代和子孙后代提供良志信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