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发布《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省志各承编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05]33号文件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三届三次会议的要求,省史志编委会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制订了《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并经省政府同意列入河南省“十一五”部门或行业规划目录,现予以发布。希望按照《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安排、认真贯彻。
附: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
二○○六年二月六日
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
为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05]33号文件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三届三次会议的要求,现就我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省地方史志工作正处在一个重要发展阶段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全省地方史志系统的努力下,我省史志工作长期居于全国先进行列,取得了丰硕成果。自1981年以来,全省共编纂出版首轮省、市(地区)、县(市、区)三级志书280部,整理出版旧志200余部,编修出版专业志、部门志、厂矿志、乡(镇)村志、山水寺庙志及各类地情书4000多种,收集地情资料近百亿字,省、市、县三级志书先后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奖65项,获省社科及省史志系统奖400余项。
1998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又启动了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工作,并被定为全国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试点省。目前总体进展良好,在省志82个承编单位中,完成初稿单位达到94%,评稿占61%;18个省辖市已完成初稿15部(其中已评稿8部、出版4部),占总数的83.3%;150个有第二轮修志任务的县(市、区)中,已完成初稿85部(其中已评稿33部、出版15部),占总数的56.7%。全省各类年鉴发展到102种,其中地方综合年鉴67种。2004年有7部年鉴获国家级奖,有13部年鉴获中国地方志系统奖,省政府对《河南年鉴》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给予了通报表彰。省方志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级史志部门坚持修志用志两手抓,努力开发方志资源,涌现出了一大批服务现实的用志成果,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全系统共有139个单位和309位同志分别被人事部、中指组和省史志编委会、省人事厅、省史志办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总体看,我省地方史志工作成就巨大、业绩喜人,为今后史志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对史志工作重视不够,机构队伍不稳,经费难以保证;志书编纂工作整体进展不平衡,已出版的志书有的在质量上还存在差距;用志工作、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缺乏依法修志的手段,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以上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才能促进地方史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全省地方史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将是我省地方史志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全省史志系统面对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大好形势;面对的是第二轮修志大批出成果的攻坚阶段;面对的是随着第二轮修志任务的逐步完成,由重点修志向重点用志进行战略转移的过渡期。这种形势对我省史志界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修志方面努力创精品佳志,在用志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地方史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时期全省地方史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高质量的史志成果为建设文化强省、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服务。基本思路是: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在继续打好第二轮修志攻坚战的同时,积极拓展以志、鉴、库、馆及服务开发为主要内容的修志用志领域,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增强史志事业的创新能力、工作活力、发展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完成由传统的、阶段性的、单一的修志业务向与现实紧密联系的、长期的、全方位的复合型文化事业的转变,努力实现史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具体工作中,应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深刻认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思路和工作调整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使全省史志事业沿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前进。
(二)为中原崛起服务原则。地方史志工作必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做出贡献,在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中有所作为,与全省经济文化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修用并举原则。史志工作在各个阶段的工作侧重点可能不同,但总体上必须坚持修以为用、修用并举的原则。即使在集中力量编修志书阶段,也要注意开发方志资源、兼顾好用志工作;已经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的单位,更要把用志工作放到首位。
(四)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创新是地方史志事业永葆青春的不竭源泉。既要继承发扬中国历史上的优良修志传统和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修志用志经验,又要在新的实践中勇于改革、大胆创新。
(五)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地方史志事业是一项文化公益事业,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要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为社会主义事业创造价值。
三、“十一五”期间全省地方史志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出版任务。编纂出版第二轮志书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这项工作仍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史志工作的重点。“十一五”期间,全省规划出版省、市、县三级志书[Page]169部,各级史志部门应在保证志书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二)继续抓好地方年鉴的编纂工作。“十一五”期间,省、市两级年鉴工作要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创新力度,在提高编纂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两个效益。县(市、区)级史志办已开展年鉴工作的,要继续巩固阵地、提高质量;尚未出版年鉴的县(市、区),在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后也要尽快启动年鉴工作,将年鉴编纂工作列入史志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三)编辑出版《河南大事月报》。为弥补志书、年鉴时效性的不足,进一步提高大事记服务现实的作用,及时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提供准确、快捷的省情信息咨询,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史志办从2006年起开始按月编辑出版《河南大事月报》。市、县两级史志办可参照省里的做法,将编辑出版大事月报作为史志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四)开展旧志整理与开发工作。旧志整理与开发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史志机构要在完成第二轮志书任务之后,摸清当地旧志文献的底数,制订出旧志整理计划,组织专家学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旧志整理工作,为保存历史文化遗产、服务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五)加快方志馆和方志信息数字化、网络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省市县三级史志办要加大方志馆、方志室的建设力度。省方志馆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充实馆藏、改进设备、完善功能,真正成为全省地情文献的收藏、编研和咨询服务中心。省辖市一级要加快建设方志馆和地情信息网站的步伐,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实现建馆计划;各县(市、区)史志办可利用现有条件建立方志室,积极为社会开展咨询服务。省史志办要积极推进省情资料数据库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全省史志系统收集的地情资料汇总、整理;要尽快建立省情信息网站,努力筹建沟通省、市、县地情资料信息的局域网络,争取到2010年建成沟通省、市、县三级史志办的地情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方志资源的共享。
(六)广泛开展用志工作。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战略要求,全省史志系统要认真贯彻2005年全国读志用志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充分认识用志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第二轮志书的逐步完成,各地要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大力加强方志资源的二次开发和利用工作,真正做到修用结合,为服务中原崛起发挥更大作用。各地要努力改革用志方法,围绕三大文明搞服务,围绕读者市场搞服务,围绕两个效益搞服务,争取每年度至少完成一至两项用志成果。省、市两级史志办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选题,积极组织辖区史志办高起点、成系列的编辑、出版全省性、全市性的系列地情丛书;要积极引导各行业各阶层的读志用志活动;大力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编印出版部门志、行业志和乡村志,并给以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七)抓好业务理论研究。各级史志办和协会、学会要围绕学科建设及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各类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广泛发动史志工作者撰写理论文章和著作。已经完成修志任务的地方,要认真总结两轮修志的宝贵经验,为史志学科的建设和史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各类地方史志期刊,要充分发挥交流研讨作用,紧密结合地方史志工作,推动史志事业的发展。
(八)推动地方志立法工作。地方志立法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趋势,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立法工作。省史志办要按照立法部门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完成我省的地方志立法工作。
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史志工作是一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编修志书是各级政府的官职官责。要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史志机构组织实施”的体制。各级政府要坚持“一纳入、五到位”,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到位,及时解决个别地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的问题。各级史志办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取得领导的理解支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各级史志办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全面落实精品战略,继续完善史志成果的质量保证体系。一是全体史志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决避免在修志工作中搞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真正把精品战略贯穿到史志工作的全过程及各环节之中。二是要明确质量责任制,志书年鉴等各类出版物从总体设计、编写修改到印刷校对,都要将质量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总纂或主编要对志书质量负总责。三是严格三级审稿程序,各级审稿单位要按照审核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不得草率从事、随意认可。四是对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志稿,实行驳回重修制度。五是端正志稿评审会风。评审会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志稿。要从提高志书质量出发,以找问题、提意见为主,坚决反对脱离实际、互唱赞歌、争功诿过的不良风气。六是围绕编修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加以妥善解决,正确引导史志编修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各级史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史志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向全国史志系统的楷模郑永立学习,大力弘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精神。要积极倡导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队伍,通过自学、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史志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真正把我省史志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史志队伍。[Page]
(四)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落实和完善修志工作承编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主编责任制和政府督查通报等制度。要认真执行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及办公室关于第二轮三级志书审核、印刷、出版的各项规定,确保志书从内容到形式的高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及时出台新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不断推进史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五)加大用志举措。各级史志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用志工作,把史志为现实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真正做到修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在实现修志工作电脑化的基础上,改革用志方法,积极推进方志馆(室)、数据库及局域网等用志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实现中原崛起的总体目标,努力搞好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未来五年,是我省地方史志事业开拓进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史志工作者要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面完成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任务,为繁荣我省地方史志事业,为奋力实现中原崛起艰苦奋斗、再创辉煌。
|